欢迎访问中国沼气网!

2020年辽宁省强农惠农政策摘编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1. 农村户厕建设项目

政策依据:《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辽委办发〔20191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社〔2019201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辽卫发〔201952号)

政策摘编:以附建式三格式(双格式)、下水道水冲式为主要建设类型,独立式三格式(双格式)和双池交替式等类型为补充,稳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推动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设类型、验收办法。对全省按照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进行改造或建设的农村户厕,按三类进行奖补:一类户厕补助标准为2000/座;二类户厕补助标准为1600/座;三类户厕补助标准为900/座。

执行单位:社会事业促进处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政策依据:《国家发改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832号)、《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辽委办发〔201916号)

政策摘编:支持全面开展以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地膜污染治理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县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2020年确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市、区)7个,具体为海城市、抚顺县、桓仁县、凌海市、义县、灯塔市、盘锦市大洼区,每个项目县(市、区)中央资金额度不低于2000万元。

执行单位:社会事业促进处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绩效奖励

政策依据:《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916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193号)

政策摘编:省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绩效奖励资金,由各市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地膜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性,发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农村更加干净、更加整洁、更加美丽。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省根据对各市年度绩效考评结果(40%)以及各市所辖行政村数量和年度建设任务(60%),兑现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实行执行中预拨和年终清算相结合的方式,预拨以奖代补资金以各市所辖行政村数量和《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辽委办发〔201916号)确定的建设任务为依据测算。

执行单位:社会事业促进处

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14号)

政策摘编:根据县域范围内养殖场分布和现有基础条件,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技术,因地制宜确定资源化利用模式,探索种养循环一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重点支持畜禽粪污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省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打造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批复或国家备案,2020年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7个,每县(市、区)按照猪当量补贴3000-600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4个,分别为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大洼区、建昌县、绥中县、台安县、阜蒙县、北票市、义县、开原市、昌图县;新建项目3个,分别为喀左县、灯塔市、东港市。

执行单位:兽药饲料处



上一篇: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下一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