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技能鉴定文件、资料、表册及各种档案要分类保管,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
2、文件按来源分别顺序整理立卷保管,内容要编目登记,以便查用。
3、资料等按科目整理归档或装订成册,编目登记,以备查用。
4、各种统计报表及有关上报材料采用计算机分类管理,保存软盘,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使档案管理科学化。
5、职业技能鉴定档案专人保管,签字借阅(用),完毕归档。
6、借阅(用)档案资料时,需经站长批准,严禁涂改,计算机软盘资料等一律不准借用,违者追究其责任。